引言FDA橙皮书
橙皮书中列出的特定药品的特殊情形需要进一步的讨论。特殊情形如下:
2Gaviscon®
3左旋甲状腺素钠
5放弃独占权
药物实体(Drug Entity)的治疗等效性代码变更
在对药品的整个类别变更治疗等效性代码之前,FDA将会在累积增刊(the Cumulative Supplement)的序言中宣布正考虑进行变更并欢迎评论。评论及科学数据可发送至生物等效办公室的主管(MD20855 罗克韦尔市斯坦迪什办事处7620 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 仿制药事务处 HFD-610)。
评论期限通常最长为60天,并且评论的结束日期将会记载于每种药物实体的变更说明中。
最有用的科学数据类型为基于各批次主体药品的体内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研究。这些提交需要介绍使用的分析程序与设备的全面说明、分析方法的类型,包括分析数据时用到的标准曲线、计算结果的方法说明、药代动力学及分析模型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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