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皮书解读】美国FDA橙皮书系列之五——橙皮书药品专利纳入原则及独占期代码简介

郑永侠 ,沈阳药科大学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

引言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来源于美国的《药品价格竞争与专利期恢复法》(Drug Price Competition and Patent Term Act)(又称《Hatch-Waxman法案》),目前学术界对此制度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认为,该制度是指仿制药注册申请应该先考虑该申请是否侵犯己有专利,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专利侵权。橙皮书是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载体,根据《Hatch-Waxman法案》规定,新药申请人需要披露专利信息,向FDA提交专利信息和专利证书,并登记于橙皮书中,仿制药厂商参照橙皮书专利信息,及早进行专利回避设计,或进行专利挑战。

1 橙皮书中药品专利的纳入与排除

FDA规定可以列入橙皮书的专利包括:活性化合物、配方、组合物、药品用途。不能列入橙皮书的专利包括:制造及工艺方法、外包装专利、代谢物、中间体等。对于新药申请批准日之前己获得的专利,FDA要求新药申请人及其专利权人将相关专利资料一起报送FDA,而对于新药申请批准日之后获得的专利,FDA要求新药申请人在专利公布后30日内向FDA申请专利登记。

其实,在《Hatch-Waxman法案》实施后的很长时间内,FDA并没有对规定列入橙皮书的专利类型,橙皮书的药品专利登记混乱。这使得专利药厂商在专利即将到期之时想尽办法登记一些与药品本身关联不大的非实质性专利,并依此向仿制药厂商提起诉讼,拖延仿制药厂商的上市进度。比如,葛兰素史克公司在加拿大仿制药公司Apotex对其专利药品帕罗西汀提起ANDA之后,先后在橙皮书上登记了9个专利,对Aptex提起五次侵权诉讼,暂停审查期长达65个月。

除了橙皮书专利登记混乱外,30个月停止批准期的滥用、仿制药厂商应诉的被动、专利药厂商与仿制药厂商的反向支付协议等问题的暴露最终引起了国会的关注。

200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处方药和医疗保险促进现代化法案》C Medicare Prescription Drug, Improvement, and Modernization Act, MMA)和《更容易获得可支付药品法案》(Great Access to Afford Pharmaceutical Act ,GAPP),对《Hatch-Waxman法案》做出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首先就对橙皮书的可登记专利的内容作了限制。

2 药品专利类型代码和独占期代码

橙皮书中登记的药品专利类型主要为为活性化合物DS(Drug Substance)、组合物专利DP(Drug Product)、药品用途专利U。

橙皮书中独占期代码较多,主要包括对新化学体(包括FDA以前未批准的活性成分制剂)给予5年市场独占期,如果有专利保护,该数据保护期减少为4年;对新配方、新适应症、新剂型等给予3年市场独占期;罕见病药则可以获得7年市场独占期;儿科药品则可以在上述基础上额外增加6个月,具体不同专利类型和市场独占期代码表1。

表1 橙皮书中药品专利代码和独占期代码

【橙皮书解读】美国FDA橙皮书系列之五——橙皮书药品专利纳入原则及独占期代码简介
其中对于M类其他独占期代码,第35版橙皮书中列出了150种市场独占权情况,根据不同的独占情况分别给予不同市场独占期,包括增加儿科研究信息、增加适应症、基于临床试验修订说明书等不同的情况而增加的市场独占期。

表2 M类其他独占期列表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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