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橙皮书中药品专利的纳入与排除
其实,在《Hatch-Waxman法案》实施后的很长时间内,FDA并没有对规定列入橙皮书的专利类型,橙皮书的药品专利登记混乱。这使得专利药厂商在专利即将到期之时想尽办法登记一些与药品本身关联不大的非实质性专利,并依此向仿制药厂商提起诉讼,拖延仿制药厂商的上市进度。比如,葛兰素史克公司在加拿大仿制药公司Apotex对其专利药品帕罗西汀提起ANDA之后,先后在橙皮书上登记了9个专利,对Aptex提起五次侵权诉讼,暂停审查期长达65个月。
除了橙皮书专利登记混乱外,30个月停止批准期的滥用、仿制药厂商应诉的被动、专利药厂商与仿制药厂商的反向支付协议等问题的暴露最终引起了国会的关注。
200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处方药和医疗保险促进现代化法案》C Medicare Prescription Drug, Improvement, and Modernization Act, MMA)和《更容易获得可支付药品法案》(Great Access to Afford Pharmaceutical Act ,GAPP),对《Hatch-Waxman法案》做出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首先就对橙皮书的可登记专利的内容作了限制。
2 药品专利类型代码和独占期代码
橙皮书中独占期代码较多,主要包括对新化学体(包括FDA以前未批准的活性成分制剂)给予5年市场独占期,如果有专利保护,该数据保护期减少为4年;对新配方、新适应症、新剂型等给予3年市场独占期;罕见病药则可以获得7年市场独占期;儿科药品则可以在上述基础上额外增加6个月,具体不同专利类型和市场独占期代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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